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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国家电网临汾供电公司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时间:2019-08-17点击数:来源:

79日,院长曹飞与国家电网临汾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张冠昌共同签署协议在该公司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副院长汪存友、院长助理、编播系主任郝建国、实习指导教师李小斌参与签约座谈活动。

座谈会上,院长曹飞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和专业实习工作的特点。结合近年来媒体行业的变化和新媒体传播形态的发展趋势,曹院长谈了对双方合作的构想,希望借助国家电网成熟庞大的信息传播网络平台,锻炼学生在信息采集、影视制作、新媒体传播等方面的能力。国家电网临汾公司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借助学生在新媒体信息制作传播上的专业特长,宣传传播自己的公司文化和发展成就。国家电网临汾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张冠昌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认为校企联合,一是可以实现场地和设施共享。公司为传媒学院提供新闻创作实习场地,在保障师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结合公司先进典型、模范事迹,讲述电力人的感人故事,提升公司良好社会形象。二是可以实现知识和技能共享。公司将不定期聘请传媒学院的教授、讲师为基层通讯员授课,提升写作及摄影水平。希望双方在合作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开创校企联合的新局面。

院长曹飞一行还参观了公司职工书屋,最美党员、先进典型展板,观摩了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下一步,双方还将开展多领域校企联合工作,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


曹飞院长和张冠昌书记签署协议

与会人员合影

参观公司先进典型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