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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指导意见

时间:2018-08-31点击数:来源:

为充分发挥我院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引导学生参加创新性实验和专业实践,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我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工作,现对我院实验室开放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开放原则。实验室开放是各类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验室的软、硬件条件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工作饱满情况,面向我院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进行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活动的学习平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各实验室应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二、开放形式。实验室开放必须依托具体的实验项目。实验项目可以是任课教师向学生提供的设计性、综合性或创新性实验项目,也可以是学生依托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在指导老师(或本科生导师)的协助下确定的实验项目。

三、开放程序。

1、学生是提出实验室开放的申请主体。学生从学院网站“实验中心”下载并填写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明确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具体内容、开放日期、实验时长(以小时核算)、实验作品形式等,并经实验项目指导老师(若无,可以是辅导员或本科生导师)签字同意后,向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日期原则上应比使用实验室日期提前一周。

2、实验室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验室在此期间的允许饱满程度,以及学生所填写的实验室开放申请表中实验项目是否合理、实验成果是否明确,决定是否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原则上,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尽量克服各种困难,支持学生合理的开放申请。

3、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的学生开放申请,需由管理人员和学生共同协商落实开放的具体时间,务必确保开放时间与正常的实验教学时间不冲突。

4、学生在开放实验过程中,应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涉及到外借设备的,需做好实验设备借还登记,小心谨慎,避免损坏设备。开放实验阶段,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指导老师(辅导员或本科生导师)对实验设备负有担保责任。凡涉及设备外借的,须经过指导老师签字后,才允许借出。

5、开放实验结束后,学生必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交最终实验结果(光盘资料),以便进行备案。

四、组织管理。

1、每学期初,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结合本学期开设的实验教学计划,对本实验室可开放的时间进行摸底,合理设定开放任务量。若实验室开放中会涉及到的实验耗材数量,应提前填写实验耗材登记表,向设备处申请购买。传媒学院实验中心应做好各个实验室开放各项工作的统筹,逐步做好任务规划。

2、每学期末,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学生开放实验资料的整理工作,包括:申请表、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设备借还登记表,实验成果(光盘),归纳和统计出开放实验项目、开放时长,对开放实验情况进行总结。

3、实验管理人员在不得已情况下,必须利用工作日之外的时间为学生开放实验提供服务,按加班给予津贴补助。实验管理人员应在加班前凭学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以及加班申请表,报分管实验领导同意后,在年终津贴中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