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2012年度课题指南》经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并于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内容要求:申报2012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要紧密联系我省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文化艺术建设实践,深化、拓展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2、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专著要在二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3、条件要求:(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下人员申报课题,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2)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省艺术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4)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
4、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山西省艺术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1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论证活页,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
5、报送要求: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