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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教师外出参加专业会议及培训管理规定

时间:2019-11-28点击数:来源:

传媒学院教师外出参加专业会议及培训管理规定


教师外出参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会议及培训,是我院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学院鼓励教师根据学院发展和个人专业发展需要,积极外出参加高质量的专业性学术会议、专业性教学会议和各种短期研修与培训。为了规范学院对教师外出参加会议及培训的经费资助、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会范围

1、参会范围包括三个方面:(1)专业性学术会议;(2)专业性教学工作会议;(3)课程培训或专业能力培训。

2、专业性学术会议特指与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设置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学会或专业院校组织或委托召开的会议、论坛等学术活动。

3、专业性教学会议特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由教育部设置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院校组织或委托召开的会议、论坛、课程教学观摩等活动。

4、课程培训或专业能力培训特指由该专业领域的知名院校主办或承办的、具有盈利性质的课程教学培训、实验技术培训或学术研修项目。

二、资助范围

5、学院资助的经费范围,分为全部资助和部分资助。

6、全部资助:凡教师受邀参加的专业性学术会议、专业性教学会议,学院报销参会的差旅费、版面费和会议费。

7、部分资助:凡教师受邀参加的课程培训或专业能力培训,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仅资助差旅费,其他费用不予资助。条件包括:(1)培训项目与本人所授课程或研究领域密切相关;(2)外出培训不超过7天;(3)参训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4)本年度尚未参加类似培训。

8、教师凭票报销,票据要求和结算方式按照《山西师范大学日常报销规定》(晋师财字[2019]7号)执行。

三、资料归档

9、教师返校后,必须将外出参会的资料提交到院资料室。需提交的资料包括:(1)会议、培训或进修邀请函(电子版或纸质扫描版);(2)参会总结,详述个人参会体验和收获,并附有个人参会照片,电子版);(3)传媒学院教师外出参会或培训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参见附件:传媒学院教师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情况登记表.xls,下载地址:)。

10、资料室负责人须做好教师参会电子资料的接收、整理和备份工作,分年度汇总好传媒学院教师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情况登记表,及作证材料。

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传媒学院  

201912月××日